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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德阳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项目推进方案(2020-2021年)》

时间:2021-05-19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德阳市政府

为扎实推进德阳市培育建设四川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工作进度,德阳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德阳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年度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相关申报资料的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培育四川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20〕67号)、《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市财建〔2020〕45号)等文件精神,从项目定位、项目进度安排、项目预期效益、项目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对年度申报项目再次进行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对年度项目进行调整。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商财〔2020〕8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相关申报资料的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培育四川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20〕67号)、《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市财建〔2020〕45号)。

三、主要内容

(一)《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培育方向、保障措施及附件(首批德阳市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省级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重点明确了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三个一批”的年度推进任务及典型示范项目支持方向、补助标准和相关要求。分别是:支持推动一批典型项目加快建设,丰富消费载体扩大消费市场培育多元消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非商业服务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除外)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引导新生一批富有德阳特色的标志性消费新场景落地建设,构建成都都市圈北部消费新地标新生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非商业服务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除外)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启动开展一批新场景、新供给、新消费领航行动,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培育消费新热点新支撑,实施“点亮旌城 炫彩夜市”“德阳品牌 百家连锁”“旌城四店 德阳雅集”“数字德阳 新兴消费”四大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一次性给予100至300万元的奖励。

(二)首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14个:2020年度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申报项目由实施主体申报,旌阳区、罗江区和德阳经开区商务部门联合当地财政部门转报,共计65个。市商务局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德阳市服务业发展研究旌城智库”产生3名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不予支持项目52个、支持项目13个,并建议分配支持额度如下:2020年培育消费中心城市总额为2000万元,建议支持项目建设资金1950万元,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品牌推广资金50万元,共计拟分配拨付省级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拟支持旌阳区5个项目共计450万元;罗江区3个项目共计300万元;德阳经开区5个项目共计1200万元,市商务局1个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共计50万元。